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师范院校,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建政五个校区,占地3370余亩。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70个,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是一所以教师教育学科为主、学科门类覆盖面广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建校70年来,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优秀人才。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训基地。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78门。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4个。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43名,具体岗位详见《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九)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接收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因师德失范受过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投递方式报名。应聘者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扫描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职称、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与附件3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nsdzp@nnnu.edu.cn,并将邮件名称及报名材料命名为“姓名+用人单位+应聘岗位名称”。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招聘岗位有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